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在網路上看到這句:「捍衛自己的愛情沒錯,可是因此而傷害到別人就難以苟同」 人為什麼要去茍同別人的愛情呢? 其根源是不是基於「兔死狐悲」? 因為相同的情況也有可能落在自己的身上....... 殺人償命,最終目的是不是也是要減少身邊人死亡的可能性呢
安靜的狼
adolph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