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我還挺喜歡英文的吧,
也許是因為說英文比較屌之類的,
國小上的美語班也有了一點基礎,
國中的英文又是好老師上課,
他的教法是不會讓我們翻到課本就能學到文法,
總是先讓我們前一天背下單字,
隔天就要有能力靠聽老師唸一遍單字,
把單字及英標、詞性還有中文意思全寫下來,
如果大家普遍錯太多,隔天會再考一次。
接下來,老師會翻課本,當然,他一人翻就可以了,
我們只需要準備一本筆記本,
他會為每一個單字舉例句,
他說中文,直接要我們翻成英文,
多麼直接,多麼血淋淋,
不過,這種方式還挺有效的,
學起來蠻輕鬆的。
不過,
高中的英文老師我不太喜歡,
一向看老師讀書的我就把英文推走了。
士為知己者死,學生為心儀老師發奮,如此而已。
大學後,
更以中國人自居,認為中文沒學很高,哪有時間讀英文,
看不慣教授偏用原文書,不高興大家眼中只重英文。
現在,我得重新審視,
我得將英文定位成單純的語言工具,
試著再一次學者它。
做為一種語言,它,其實沒有那麼令我厭惡。
- Oct 30 Tue 2007 22:48
該把英文撿起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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