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我還挺喜歡英文的吧, 也許是因為說英文比較屌之類的, 國小上的美語班也有了一點基礎, 國中的英文又是好老師上課, 他的教法是不會讓我們翻到課本就能學到文法, 總是先讓我們前一天背下單字, 隔天就要有能力靠聽老師唸一遍單字, 把單字及英標、詞性還有中文意思全寫下來, 如果大家普遍錯太多,隔天會再考一次。 接下來,老師會翻課本,當然,他一人翻就可以了, 我們只需要準備一本筆記本, 他會為每一個單字舉例句, 他說中文,直接要我們翻成英文, 多麼直接,多麼血淋淋, 不過,這種方式還挺有效的, 學起來蠻輕鬆的。 不過, 高中的英文老師我不太喜歡, 一向看老師讀書的我就把英文推走了。 士為知己者死,學生為心儀老師發奮,如此而已。 大學後, 更以中國人自居,認為中文沒學很高,哪有時間讀英文, 看不慣教授偏用原文書,不高興大家眼中只重英文。 現在,我得重新審視, 我得將英文定位成單純的語言工具, 試著再一次學者它。 做為一種語言,它,其實沒有那麼令我厭惡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adolphwolf 的頭像
adolphwolf

安靜的狼

adolph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50)